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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2015-11-09 来源:州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点击数: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5        

 

  

湘西自治州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4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等内容(详见附件23)。同时,按要求做好今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详见附件4,栏目建设由州电子政务办负责,州直相关单位负责内容保障,县区市参照执行)

二、考核方式和安排

坚持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网络考评为主,现场抽查考核、群众评议、监督员评议为辅的考核方式。

()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文字材料,于1120前报州政务公开办(电话及传真:8233025,电子邮箱:xxzwgkb@163.com)

()平时考核。对于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帐,作为年终考核记分依据。

()网络考评。根据考核评分表栏目内容,对能够通过网络考评的内容,于12月中下旬逐项考核记分。

()现场考核。对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工作,州人民政府适时组织考核组进行检查或抽查。必要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络问卷、监督员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考核对象及奖励名额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共9个。政务公开奖励名额4个。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共8个,奖励名额3个。

()州直相关单位58(详见附件1)。奖励名额20个。

()2015年度全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名额控制在35名以内。

四、结果评定

按照考核打分结果评定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州直单位考核名单

2、县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

3、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

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

4、州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规

划表

  

附件1

 

州直单位考核名单

 

州监察局、州政府办、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农委、州卫计委、州民宗委、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新局、州审计局、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州安监局、州旅游港澳外事侨务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编办、州国资委、州政府法制办、州粮食局、州档案局、州人防办、州畜牧水产局、州农机局、州扶贫开发办、州移民局、州公路局、州海事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气象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烟草专卖局、人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分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州信访局、州妇联、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文联、州残联、州科协、州贸促会、州红十字会、州电子政务办。

附件2

 

县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

检查项目

具体标准

评分细则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组织领导(2)

1.县市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0.5分)。

有领导小组但县市长未任组长的,扣0.2分。

 

 

2.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或县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0.5分)。

未召开则扣0.5分。

3.召开1次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1)

未召开则扣1分。

日常工作(3)

1.制定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0.3)

未制定则扣0.3分。

 

 

2.检查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0.3)

未按要求报送扣0.3分。

3.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0.2)

聘请监督员且开展活动,记0.2分。

4.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监督检查活动(0.2)

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记0.2分。

5.及时报送政务公开方面信息,每县市5条以上(2)

《政务公开简报》每采用1条,记0.4分。

政府信息公开(40分)

主动公开(27分)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包括:政府信息分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年内未更新,每项扣2分;每缺一项要素扣0.2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2.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目录编制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年内更新。

 

 

3. 政策文件及解读(2分):本级政府制定文件后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并同步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公开的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更新到10月份。 

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布文件及解读的按0.5分/例扣分,扣完2分止;8月以后未更新的,扣2分;在20个法定工作日内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

 

 

4.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情况(2分):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到11月份。

根据信息更新情况考核记分。

 

 

5. 行政权力信息(2):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更新到11月份。

未公布信息扣2分,公布不全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布的按0.5分/例扣分。每项扣完为止。

 

 

6.财政资金信息(2分):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信息等,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

 

 

7.公共资源配置信息(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分配、工程质量治理和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土地征收、供应、出让以及棚户区改造信息;房屋征收政策及补偿信息。公开及更新情况。

未公布扣3分,公布不全每项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布按0.2分/例扣分,未更新到11月份,每项扣0.5分。

 

 

政府信息公开(40分)

主动公开(27分)

8.重大项目建设信息(2):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招标投标、稽查等信息。公开及更新情况。

未公布信息扣2分,公布不全扣1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布的按0.5分/例扣分,未更新到11月份,扣1分。每项扣完为止。

 

 

9. 公共服务信息(2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高校招生录取及财务信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就业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10.公共监管信息(2分):国有企业相关财务信息、人事信息,环境质量、环境监管信息、建设项目环评、环保相关执法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政策、监管工作、专项行动和消费警示信息;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救援、调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11.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2):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情况。

 

 

12.人事和招考信息(2分):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本级政府或部门公务员招考和人事任免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

未公布信息扣2分,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布的扣0.5分/例,未及时更新,扣1分。

 

 

1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按要求报送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表,3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未按要求报送情况报表的扣1分;未公布的扣1分;未及时公布的扣0.5分。

 

 

依申请公开(3分)

14.建立完善并公布依申请受理机制(1)

未建立机制扣1分;未妥善得理按1分/例扣分,扣完为止。

 

 

15.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例(2)

制度建设(1分)

1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布。

未建立制度按0.3/项扣分,扣完为止。

 

 

载体建设 7分)

17.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健全(2)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栏目无内容每项扣0.1分,未及时更新每栏扣0.2分。未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缺1栏扣0.3分。未将政府公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扣1分。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扣0.5/例,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扣1分。扣完6分止。

 

 

18.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2):包括主动公开第5-11项内容。

19.建立政府公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1)

20.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

宣传活动(2)

22.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有资料依据的记1.5分。上报总结材料的0.5分。

 

 

政务服务工作(30)

 

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15)

1. 继续按照州政务服务中心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积极争取立项新建或扩容改造,推进县市本级中心场地建设,破解发展制约瓶颈。(2分)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2. 按照“一个部门政府一个平台、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本着方便、高效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三进”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窗口设置,努力做到应进皆进并在中心办事大厅窗口能办事、办成事,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一条龙服务”的目标,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8)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3. 按照湘政办函〔20135号文件精神和州委、州政府要求,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村便民服务室站或代办点建设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和实践具有我州特色的运行管理模式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5分)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4)

4.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防范未然。(1)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5.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全面提升素质和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群教活动成果。(1.5)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6.继续抓好作风建设,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项规定,不断完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夺牌活动,全力打造作风硬、素质高、服务优的政务服务队伍。(1.5)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8分)

7. 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改造,按照应进皆进的要求,及时将清理后公布的事项和流程,进行系统数据更新录入,实现所有事项全部应用该系统办理,确保网上政务虚拟平台建设应用与政务服务中心物理平台建设和应用的有机统一;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3分)

根据系统应用情况考核打分。

 

 

8. 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确保具有政务事项的单位百分之百进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窗口,所有事项百分之百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同步受理、同步录入、同步办理、同步办结并全程接受电子监察,实现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工作目标。(3分)

 

 

9. 严格按程序操作和规范运行,同时切实加大电子监察力度,严格问责,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红、黄牌现象发生。(2分)

 

 

日常工作(3分)

10. 按时向州政务中心报送年度工作要点、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每月工作量统计情况,完成州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1.5分)

根据信息或材料报送和采用情况打分。

 

 

11. 每月向州中心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2条以上,全年被州中心简报或网站采用不少于6条,向州中心报送与政务服务工作有关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总结材料1篇以上。(1.5分)

 

 

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

12. 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22号、湘办发〔201216号、州办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用好、用活、用足政策,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做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1分)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13. 全面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将各级各部门行使的面向社会和公众的行政职权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分)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14. 完成行政职权梳理、清理、依法确认、再造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力清单等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收费标准,印制办事指南。(2分)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15. 按照政府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从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创新上确保“三进”工作到位。(1)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15)

按照政府网站普查等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打分。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4)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进全州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配合做好相关调研、职能移交等工作。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打分。

 

 

加分项目(5)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在全州率先启动);政务公开被国家、省、州报刊杂志宣传推介;完成州政府交办政务公开重要工作。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每项记2分,被国家、省、州报刊杂志宣传推介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完成州政府交办政务公开重要工作每项记2分。此项分值最高加5分。

 

 

总分(105)

 

 

 

 

             

 

附件3

 

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

检查项目

具体标准

评分细则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组织领导(3)

1.政务公开工作有分管领导、专()科室及人员(2分)。

2.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分)。

少一项扣1分。

未召开扣1分。

 

 

日常工作(4)

1.制定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1)

2.检查前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1)

3.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1)

4.报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信息1条以上(1)

未制定扣1分。

未报送扣1分。

聘请监督员、开展评议活动各记0.5分。

《政务公开简报》采用1条记1分。

 

 

政府信息公开(38分)

主动公开(26分)

1. 在州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发布相关信息(18)

州政府网站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有栏目无内容每项扣1分,此分值扣完为止。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未及时更新、发布每条扣0.5网上考评。

 

 

2.抓好本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6):含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7项。

在政府网站专栏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记5分,否则,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无此项任务的单位该项不考核)

 

 

3.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2)

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记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无此项任务的单位该项不考核)

 

 

依申请公开(2分)

4.建立完善并公布依申请受理机制。

5.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例。

未建立机制的扣1分;未妥善处理按1分/例扣分。扣完2分为止。

 

 

制度建设(2分)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

未建立制度按0.5/项扣分,扣完为止。

 

 

年度报告(2分)

7.3月底前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年报”栏公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未公布的扣2分;未及时公布的扣1分。

 

 

载体建设 3分)

8.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部门网站并有专门信息公开栏目。

档案馆、图书馆、政务中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州直其它部门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主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据查阅中心提供情况考核记分)。有部门网站并有信息公开栏目或在州政府网站设信息公开专栏的记1分,部门网站无信息公开栏目扣0.5分,没有部门网站扣1分。

 

 

宣传活动(3)

9.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有资料依据的记2分。上报总结材料的记1分。

 

 

政务服务工作(30)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15分)

1. 按照“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三进”力度,努力做到应进皆进,真正实现人进、事进、权进州政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一条龙服务”的目标,充分发挥州中心办事大厅窗口作用。(10分)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2. 以“创建一流的政务服务队伍,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为目标,不断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教育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树立优良的政务服务品牌形象。(5)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12分)

5. 按照应进皆进的要求,及时将清理后公布的事项和流程,进行系统数据的更新录入,实现所有事项全部应用该系统办理,确保网上政务虚拟平台建设和应用与政务服务中心物理平台建设和应用的有机统一。(5分)

根据系统应用情况考核打分。

 

 

6. 强化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确保具有政务事项的单位百分之百进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窗口,所有事项百分之百进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同步受理、同步录入、同步办理、同步办结并全程接受电子监察,实现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工作目标。(5

根据系统应用情况考核打分。

 

 

7. 严格按程序操作和规范运行,同时切实加大电子监察力度,严格问责,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红、黄牌现象发生。(2分)

根据系统应用情况考核打分。

 

 

日常工作(3分)

8. 按时向州政务中心报送年度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每月工作量统计情况;州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州政务中心的相关会议或活动;完成州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1.5分)

根据材料报送情况考核打分。

 

 

9. 年度向州中心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2条以上,全年被州中心简报或网站采用不少于1条;向州中心报送与政务服务工作有关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总结材料1篇以上。(1.5分)

根据材料报送和信息采用情况打分。

 

 

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分)

1. 全面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将本部门行使的面向社会和公众的行政职权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2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2. 按要求完成州本级行政职权梳理、清理、依法确认,并指导县市做好本部门事项的清理,再造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权力清单等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收费标准,印制办事指南。(2)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

 

 

3. 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从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创新上确保“三进”工作完全到位。(1分)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4. 继续推进重点项目“一站式审批”和“一票统收” 工作制度落实,推行联合审批,畅通审批“绿色通道”。(1)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

 

 

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15)

按照政府网站普查等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打分。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4)

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打分(对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打分)

 

 

加分项目(5)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在全州率先启动);政务公开被国家、省、州报刊杂志宣传推介;完成州政府交办政务公开重要工作。

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每项记2分,被国家、省、州报刊杂志宣传推介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完成州政府交办政务公开重要工作每项记2分。此项分值最高加5分。

 

 

总分(105)

 

 

 

 

             

说明:1、考核记录应详实(记录栏内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有原始资料的需现场查看、确认。2、相关单位没有相关考核项目任务的,用其考核实际得分(不含加分),除以其考核内容的总分(不含加分项目),得出的百分比,乘以100%进行折算,再加上加分项目所加分数,即为最后考核得分。

  

附件4

 

州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规划表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内容说明

保障方式

更新要求

行政权力

权力清单

 

公开州直部门行政职权。

链接三清单一目录专栏

及时更新

行政审批

 

公开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

链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及时更新

财政资金

州级财政预决算

 

公开州级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及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报表;公开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重要事项说明。

州财政局保障

及时更新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州直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州直各部门保障

及时更新

政府采购

 

公开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招投标、政府采购目录等。

链接州政府采购网

地址变更时更新

审计信息

 

公开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信息。

州审计局保障

及时更新

价格和收费

 

公开政府指导定价及行政收费信息。

链接价格在线网行政收费公示栏目

地址变更时更新

公共资源配置

保障性安居工程

工程建设与分配

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和分配信息

州住建局保障

及时更新

工程质量治理

公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进展情况。

及时更新

公积金管理

公开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障

及时更新

土地信息

征地政策

公开征地政策信息。

州国土资源局保障

及时更新

土地供应信息

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

及时更新

棚户区改造

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

及时更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征收政策

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州住建局保障

及时更新

征收信息

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

及时更新

重大建设项目

立项信息

 

公开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

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农委、

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保障

及时更新

招投标信息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

及时更新

重大项目稽查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信息。

州发改委保障

及时更新

公共服务

社会保险

政策解读

公开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各险种缴费基数及比率,待遇发放标准、调整标准及适应人群、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保险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等。

州人社局保障

及时更新

重大事项

公开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及辅助器具目录。

及时更新

统计报告

公开各险种参保人数及征缴情况,待遇发放人数及发放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

及时更新

社会救助

政策解读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

时救助等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

州民政局保障

及时更新

统计报告

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

及时更新

教育信息

招生信息

公开高校招生信息。

州教体局保障

及时更新

录取信息

公开高校录取结果。

及时更新

考生服务

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录取程序、考核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以及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信息。

及时更新

财务公开

公开高校财务相关信息。

及时更新

医疗卫生

公共卫生

公开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州卫计委保障

及时更新

医疗服务

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链接湖南医药价格网

地址变更时更新

科技信息

项目申报

公开科技项目和资金申报信息。

州科技局保障

及时更新

项目验收

公开科技项目验收信息。

更时更新

就业信息

政策解读

公开就业优惠政策及实施范围,就业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度等信息。

州人社局保障

及时更新

招聘信息

发布各类招聘信息。

及时更新

就业形势分析

公开就业形势分析信息。

及时更新

公共监管

国有企业信息

财务信息

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

州国资委保障

及时更新

人事信息

公开国有资产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

及时更新

环境保护信息

环境质量状况

公开月度环境质量报告。

州环境局保障

月度更新

大气质量

公开月度大气环境质量报告。

月度更新

水环境质量

公开月度水环境质量报告。

月度更新

污染源监管信息

公开污染源总量控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

及时更新

建设项目环评

公开建设项目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

及时更新

环境执法

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

及时更新

环境应急管理

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等信息。

及时更新

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公开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及时更新

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政策

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及时。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障

及时更新

监督抽检

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

及时更新

专项整治

公开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

及时更新

消费警示

公开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及时更新

典型案例

公开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信息。

及时更新

安全生产

预警信息

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预警信息。

州安监局保障

及时更新

事故快报

公开安全生产事故相关动态信息。

及时更新

事故调查

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及时更新

应急救援

公开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面的信息。

及时更新

曝光通报

公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处置的信息

及时更新

信用信息

 

提供企业信息查询。

链接湖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地址变更时更新

社会组织、中介机构

基本信息

 

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等信息。

州民政局保障

及时更新

管理信息

 

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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