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重点工作(200分) |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实(40) | 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改革联络员,5分,未到位不计分;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事项3次以上,5分,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40 | B | 彭英彪 | 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陈明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 陈明治 |
按照《中共湘西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事项、内容举措、责任科室、完成时限,10分,视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彭英彪 | 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陈明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 陈明治 |
完成《中共湘西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对应改革事项,40分,对照改革任务事项数按比例计分。 | 彭英彪、彭华、向宏伟 | 法规科、地籍科、土地储备中心 | 陈明治、王楠蓉、杨金双 | 陈明治、江丹、杨锦坤 |
建有改革台帐,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实行任务倒逼、时间倒排、责任倒查,5分,视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彭英彪、彭华、向宏伟 | 地籍科、土地储备中心 | 陈明治、王楠蓉、杨金双 | 陈明治、江丹、杨锦坤 |
每月25日前向州委改革办报送改革台账,5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彭英彪、彭华、向宏伟 | 政策法规科牵头,地籍科、土地储备中心配合 | 陈明治、王楠蓉、杨金双 | 陈明治、江丹、杨锦坤 |
对照牵头改革事项数,全年每个改革事项向州委改革办报送信息2篇以上,5分,少1篇扣2.5分,扣完为止;全年在州委改革办《改革简报》上稿1篇,5分,未完成不计分。 | 彭英彪 | 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陈明治 | 陈明治 |
加强上下对接,及时将对应的省直部门下发的改革文件向州委改革办报备,将本单位下发的改革文件抄送州委改革办,5分,视完成情况酌情扣分;提请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州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改革事项,会前要与州委改革办沟通联络并报送上会方案,会后形成的决议及时向州委改革办报备,5分,视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彭英彪、彭华 | 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 陈明治、杨舟 | 杨舟 |
在单位官方网站开辟改革专栏,5分,未按要求完成不计分; 全年在州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稿2篇以上,5分,少1篇扣1分。 | 彭华、李生岩 | 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 陈明治、曹娜 | 李伟华 |
2 | 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200分) | 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 1、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的,每起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3分;行政行为违法违规被州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的,每人每件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人每件扣5分。未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每起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3分。 | 40 | B | 彭英彪 | 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 陈明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 陈明治 |
2、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未及时承接、取消和下放,每少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清理上报权力清单扣1分;未按权力清单履职,发现一次扣1分。 | 彭英彪 | 政策法规科 | 陈明治 | 彭辉 |
3、未按规定梳理或落实责任清单的分别扣2分;决策违法或重大失误一次扣5分,每少一项决策程序扣1分,不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或签订政府合同协议发现一份扣1分;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一起扣2分,行政执法被举报并经监督部门查实存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一起扣1分。 | 彭英彪、王千军 | 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 | 陈明治、葛伟 | 葛伟、彭辉 |